衛生福利部南區老人之家
112年度照顧服務員(自行進用)甄選簡章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所屬社會福利機構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
二、為提供安養、養護、長照及失智院民安全且舒適的照護,擬續甄聘照顧服務4名,以提供更優質的院民生活照顧品質。
三、應徵資格:
1.性別、年齡不拘。
2.年滿16歲且國小以上畢業,身體健康狀況良好的本國國籍者;及未具本國籍已取得居留證之新住民。
3.具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或照顧服務員單一級技術士技能證照;或護理科系畢業者。
4.有照顧經驗尤佳、能配合輪班及支援代班。
5.能換位思考;具備同理心、熱心、愛心、耐心及上進心;依照顧計畫所定內容提供服務。
四、錄取名額:照顧服務員正取4名,備取2名(候用期限為公告錄取名單後1個月內)。
五、薪資:
1.依據衛生福利部所屬社會福利機構臨時人員報酬標準表支付。
2.採月薪制,起薪為32,165元,內含臨時人員依法應自行負擔之勞、健保等費用,累積年資及考核最高敘薪可達38,387元。
3.以8小時為原則(工作時間由業務單位依院民需要及業務性質排定)。
4.年終獎金1.5個月(依該年度在職比例發給)。
5.享有勞保、健保(依勞、健保相關規定辦理)、按月提撥勞工退休金(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辦理)。
六、工作地點:衛生福利部南區老人之家。
七、工作內容:
- 依據「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規定,照顧服務員為負責院民日常生活照顧服務。
- 院民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包括協助提供身體、生活照顧及家事服務。
3.環境衛生整潔及記錄。
4.支援生命徵象量測。
5.配合感控照護措施執行。
6.協助緊急及意外事件處理。
7.配合機構照顧政策推展與執行。
八、報名方式:
1.符合資格有意參與徵選者,請填妥報名表(本家網站或事求人網站下載),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履歷附照片、身分證、學歷畢業證明文件、照服員研習證明或單一證照、失智症研習證書(失智照顧適用)等資料文件影本),即日起開始報名至112
年9月30日(星期五)下午17:00止,親自或委託他人送達本家警衛室
(午休時間12:00-13:30、國定假日、例假日除外);或掛號郵寄至本家(屏東市香揚巷1號,以截止日17:00本家收訖為憑),逾期報名不受理
。
2.應繳交表件及證件:報名表、履歷、身分證、學歷畢業證明文件、照服員研習證明或單一證照、失智症研習證書(失智照顧適用)等資料文件影本。甄選當日請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俾利驗證身份。
3.報名人員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報名檢附相關資料恕不歸還。
5.本次投遞之履歷資料恕不接受補件。
九、甄選時間及方式:
1.即日起
至112年9月30日(星期五),本家審閱報名資料,符合資格者逐一以電郵或電話通知技術考試及面試之日期時間。
2.依本家通知之日期時間
至本家養護科報到,請攜帶身份證證明文件,進行照顧技術考試及面試,逾時視同棄權。
- 甄選方式:本家採照顧技術考試(50%)及面試(50%)。照顧技術考試項目有翻身拍背、管灌、移位三項;面試依表達能力、工作態度、問題處理能力、團隊意識等項目評定,每人面試約 5-10 分鐘。當應試人員資格、條件、能力不符本家需求,本家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並重新辦理甄選。
十、錄取公告:甄試後三天內先以電郵或電話通知錄取,本次徵試全部錄取名單隨時依面試錄取結果公告於本家網站。本次甄試,總分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亦不列入備取名單。若達錄取標準且同分者,但需用名額不足時,以面試分數高者優先錄取,技術考試分數次之,若仍同分,擇日公開抽籤決定(未進入錄取名單者,列備取名冊)。
十一、簽約說明會:依通知時間
於本家養護科辦理自行進用簽約說明會(薪資、考核、晉級、輪班方式、職代)。
十二、注意事項
(一)依老人福利機構疑似性侵害事件處理原則,機構僱用之工作人應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轉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閱應徵者或應從事服務者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客人登記資料錄取人員,故錄取人員需簽署「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以利本家造冊查閱。錄取人員如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應接受治療至醫師評估無傳染他人之虞,再行報到簽約。
(二)未依規定時間繳交資料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
(三)
上網公告招考期間若已足額錄取或因其他因素無缺額時,擬保留應徵履歷,待再次開缺時通知參與徵試。
(四)
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屏東就業中心審核通過且經本家錄取者可申請缺工獎勵金。
十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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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南區老人之家
112年度照顧服務員(自行進用)甄選簡章;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所屬社會福利機構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
二、為提供安養、養護、長照及失智院民安全且舒適的照護,擬續甄聘照顧服務4名,以提供更優質的院民生活照顧品質。
三、應徵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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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照顧經驗尤佳、能配合輪班及支援代班。
5.能換位思考;具備同理心、熱心、愛心、耐心及上進心;依照顧計畫所定內容提供服務。
四、錄取名額:照顧服務員正取4名,備取2名(候用期限為公告錄取名單後1個月內)。
五、薪資:
;;; 1.依據衛生福利部所屬社會福利機構臨時人員報酬標準表支付。
;;; 2.採月薪制,起薪為32,165元,內含臨時人員依法應自行負擔之勞、健保等費用,累積年資及考核最高敘薪可達38,387元。
3.以8小時為原則(工作時間由業務單位依院民需要及業務性質排定)。
4.年終獎金1.5個月(依該年度在職比例發給)。
5.享有勞保、健保(依勞、健保相關規定辦理)、按月提撥勞工退休金(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辦理)。
六、工作地點:衛生福利部南區老人之家。
七、工作內容:
依據「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規定,照顧服務員為負責院民日常生活照顧服務。
院民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包括協助提供身體、生活照顧及家事服務。
3.環境衛生整潔及記錄。
4.支援生命徵象量測。
5.配合感控照護措施執行。
6.協助緊急及意外事件處理。
7.配合機構照顧政策推展與執行。
;八、報名方式:
;;; 1.符合資格有意參與徵選者,請填妥報名表(本家網站或事求人網站下載),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履歷附照片、身分證、學歷畢業證明文件、照服員研習證明或單一證照、失智症研習證書(失智照顧適用)等資料文件影本),即日起開始報名至112年9月30日(星期五)下午17:00止,親自或委託他人送達本家警衛室(午休時間12:00-13:30、國定假日、例假日除外);或掛號郵寄至本家(屏東市香揚巷1號,以截止日17:00本家收訖為憑),逾期報名不受理。
;;; 2.應繳交表件及證件:報名表、履歷、身分證、學歷畢業證明文件、照服員研習證明或單一證照、失智症研習證書(失智照顧適用)等資料文件影本。甄選當日請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俾利驗證身份。
;;; 3.報名人員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報名檢附相關資料恕不歸還。
5.本次投遞之履歷資料恕不接受補件。
九、甄選時間及方式:
1.即日起至112年9月30日(星期五),本家審閱報名資料,符合資格者逐一以電郵或電話通知技術考試及面試之日期時間。
2.依本家通知之日期時間至本家養護科報到,請攜帶身份證證明文件,進行照顧技術考試及面試,逾時視同棄權。
甄選方式:本家採照顧技術考試(50%)及面試(50%)。照顧技術考試項目有翻身拍背、管灌、移位三項;面試依表達能力、工作態度、問題處理能力、團隊意識等項目評定,每人面試約 5-10 分鐘。當應試人員資格、條件、能力不符本家需求,本家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並重新辦理甄選。
十、錄取公告:甄試後三天內先以電郵或電話通知錄取,本次徵試全部錄取名單隨時依面試錄取結果公告於本家網站。本次甄試,總分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亦不列入備取名單。若達錄取標準且同分者,但需用名額不足時,以面試分數高者優先錄取,技術考試分數次之,若仍同分,擇日公開抽籤決定(未進入錄取名單者,列備取名冊)。
十一、簽約說明會:依通知時間於本家養護科辦理自行進用簽約說明會(薪資、考核、晉級、輪班方式、職代)。
十二、注意事項
(一)依老人福利機構疑似性侵害事件處理原則,機構僱用之工作人應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轉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閱應徵者或應從事服務者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客人登記資料錄取人員,故錄取人員需簽署「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以利本家造冊查閱。錄取人員如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應接受治療至醫師評估無傳染他人之虞,再行報到簽約。
(二)未依規定時間繳交資料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
(三)上網公告招考期間若已足額錄取或因其他因素無缺額時,擬保留應徵履歷,待再次開缺時通知參與徵試。
(四)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屏東就業中心審核通過且經本家錄取者可申請缺工獎勵金。
十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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