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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家簡介

服務對象演變

本家為老人兼具兒少機構,安置對象在37年救濟院時期老弱孤殘均予集中安置;42年成立少年教養所,以原鄉經濟弱勢家庭之兒童少年為主要服務對象;65年更名為台灣省立屏東仁愛之家,老人部分安置低收入或貧苦之安養老人,69年起少年教養所服務對象除原鄉經濟弱勢兒少外,另增加服務一般貧困家庭兒少;82年開辦日間托老服務,90年起因應兒少安置需求多元,兒少服務對象增加地方政府轉介之兒少保護個案;95年增收長照床位,由簽約的縣市政府轉介65歲以上低收入戶及1.5中低收入戶老人,103年開辦失智專區;103年起兒少服務對象再增加法院委託社福安置個案,104年兒少專收縣市政府及法院轉介個案,106年參與長照2.0服務,107年因應政府長期照顧2.0政策規劃開辦日間照顧服務,自109年1月6日起提供服務,並於110年起提供日間照顧喘息服務。因應長照2.0政策及高齡照顧態樣,期待健康及亞健康可生活自理之長者參與社區關懷據點,112年12月31日結束日間托老業務,並結合屏東縣屏東市長青學苑服務協會出租本家場地,成立關懷據點擴大服務量能,落實活躍在地老化。

服務人員與院生進行手的互動
院生合照幸福笑容

服務對象及資格

照護服務-剪指甲
院生曬衣

老人安置服務:設籍中華民國65歲以上,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委託安置者。包括:

  • 安養服務:日常生活能自理之老人。
  • 養護及長照服務:生活自理能力缺損需他人照顧或需鼻胃管、導尿管、胃造口等護理服務需求之老人。
  • 失智症照顧:經專科醫師診斷為失智症中度以上、具行動能力,且需受照顧之老人。

兒少安置服務:設籍中華民國6-18歲仍在學之兒童或少年,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委託安置或法院裁定交付安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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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照顧關懷服務據點屏東縣65歲以上長者

地域共生:

共伴:   

相濡以沫共存共扶持

閒時老樹下,共飲話家常

幸福學堂,樂學習

相揪看戲和尬歌

日間照顧服務 :

長照服務申請資格應為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65歲以上老人

  1.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2. 55-64歲原住民
  3. 50歲以上失智症者

◎上述對象需經由屏東縣長期照護處評估有長期照顧需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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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學:                         共食:

悅齡書苑來開講                       食在幸福好味道
老少咸宜齊健身                       社區懷舊古早味
 

 

服務內容

文康休閒-手足球
社區福利服務-佛教開釋
  • 老人安置:生活照顧與適應、家庭維繫、文康休閒、醫療保健、權益保障及社會福利等相關專業服務。
  • 兒少安置:生活輔導與適應、家庭維繫、課業輔導、升學與就業輔導、文康休閒、權益保障、自立生活及社會福利等相關專業服務。
  • 日間照顧服務:生活照顧服務、生活自立訓練、健康促進、文康休閒活動、提供或連結交通服務、家屬教育及諮詢服務、護理及復健服務、備餐服務
  • 社區福利服務:提供長照2.0延緩失能、自立支援、家庭照顧者支持、日間照顧、社區照顧關懷服務據點及長照資源平台等相關服務。

服務時間及費用

打排球活動
古早味攤販
  • 老人公費安置收費標準:,依據衛生福利部老人福利辦理收容業務實施要點第6點(如附表一),公費進住者由機構及原介送之地方政府依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力分級之負擔比率(如附表二)辦理。
  • 社會福利諮詢: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國定例假日除外)
  • 日間照顧服務: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國定例假日除外)

日間照顧服務收費標準(長照需要等級須由長照處專員核定)

長照需要等級

政府給付額度(元)

第2級

10,020

第3級

15,460

第4級

18,580

第5級

24,100

第6級

28,070

第7級

32,090

第8級

36,180

  1. 部分負擔比例(%):第2級至第8級部分負擔比例如下:
    • 低收入戶0%
    • 中低收入戶5%
    • 一般戶16%
  2. 超過支付費用由民眾全額負擔。
  3. 支付標準若有異動依衛生福利部公告為準。

 

  • 社區照顧關懷服務據點: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國定例假日除外)
  • 收費:1200元/月(含師資費、活動費、場地費及午餐費)

申請手續

  • 老人及兒少安置: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 日照服務:向屏東縣長期照護處申辦。
  • 社區照顧關懷服務據點:向關懷服務據點提出申請,申請專線:08-7223434轉583

服務特色

院生自繪壁畫-邁向光明
本家優美環境
  • 本家占地2.3公頃,院區廣闊,環境優美,提供兼具生、心理及社會面向之多元連續性的服務,秉持尊重、個別化及服務對象最佳利益之核心服務價值。
  • 運用老人兼具兒少安置機構之特色,積極推展「跨代共融」,促進世代間正向互動、情感及經驗交流,並與社區接軌。
  • 發展創新服務方案,發揮標竿機構及區域性資源整合平台之積極性角色。
  • 歷年老人及兒少機構評鑑優等,獲高齡友善機構優良認證及優良獎,並多次獲媒體報導,服務成效深獲肯定。
更新日期:11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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