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音導覽
(本網頁線上語音由「工研院文字轉語音Web服務」提供,目前可在IE10相容模式與Google Chrome、Firefox瀏覽器上執行)
題目:入貴家安養、教養需要什麼條件?答案:公費安養:
年滿65歲之政府列冊低收入戶。
行動自如,有自我照顧能力者。
無患法定傳染病有引起群聚感染之虞及第一類至第四類精神病患。
公費養護:
年滿65歲之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1.5倍中低收入戶中度或重度失能者。
行動不便,無自我照顧能力者。
無患法定傳染病有引起群聚感染之虞及第一類至第四類精神病患。
公費少年教養:
6歲以上至18歲以下之兒童或少年且在學者,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委託安置者。
地方法院委託安置個案。
罹患法定傳染病、精神疾病、中度以上身心障礙,生活自理能力欠佳,且須長期治療或照顧之疾病者得不予收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