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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113-06-03

衛生福利部南區老人之家社勞行政職系助理員職缺公告

發佈單位:行政室 點閱率:305
衛生福利部南區老人之家社勞行政職系助理員職缺公告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南區老人之家
職    稱 助理員(預估缺)
名    額 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性    別 不拘
工作地點 衛生福利部南區老人之家
工作地址 屏東市瑞光里香揚巷1號
上網期間 113年6月3日至113年6月11日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且具有本開缺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具社會工作實務經驗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所列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不得辦理陞任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五、能配合機關需要業務分配及調整。
六、具服務熱忱及電腦操作能力。
七、身心障礙人員符合資格條件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辦理老人福利機構院民之生活照顧輔導及相關行政工作。
二、督導管理照服員落實執行院民生活照護工作。
三、辦理院民住院看護相關業務。
四、院民照顧設備輔具等物資管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6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現職公務人員請檢附完整公務人員履歷表(須含聯絡電話、自傳)於線上供本家調閱,須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我要應徵】,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將相關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後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最近1筆派令、4.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須完整呈現公職經歷,內含聯絡電話、自傳)及上開1至5項證件影本電子檔,於本公告期限內以電子郵件寄送至s50@srsch.mohw.gov.tw,主旨註明「OOO(姓名)應徵助理員」,逾期及紙本郵寄者恕不受理。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齊者、連絡電話資訊填寫有誤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或回覆。日後如經通知面試,於面試時間未到場者,視為放棄本次面試機會,併予敘明。
三、聯絡電話:(08)7223434轉260養護科許科長或250人事室陳小姐。
四、報名期限:依本職缺上網有效期間。
五、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預估缺),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凡通知面試者,請攜帶個人身分證件及現職職員證以供查驗。
 
聯絡方式 (08)7223434轉260養護科許科長或250人事室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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